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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手段,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自12月6日至21日,全市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1925人次,巡查、检查单位1050家次,约谈大型医药连锁店33家次,提醒告诫1397次,受理投诉举报11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将有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根据群众举报,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大药房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房12月14日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由日常售价49元/盒提高至80元/盒;12月15日销售25毫升的布洛芬混悬液由日常售价25元/瓶提高至90元/瓶、销售葵花牌感冒灵颗粒由日常售价12元/盒提高至22元/盒、销售得菲尔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由日常售价12元/盒提高至25元/盒。该药房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定陶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12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药店在销售“美林”牌布洛芬混悬液时强制捆绑搭售复方金银花颗粒、修正肺宁颗粒、康必优感冒灵颗粒等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步,菏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连花清瘟、布洛芬、酒精、口罩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持续加大对药企、药店、诊所等经营者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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