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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评定首批省级非遗工坊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结合《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首批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评定工作。经各市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拟评定首批省级非遗工坊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
联系电话:0531-51791722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特此公示。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