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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境厅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情况。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作为连接陆海的关键节点,是陆源污染输入海洋的重要闸口。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山东在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
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方面,坚持“四个全”“五个统筹”,围绕“九个重点”,实施“六步工作法”,着力打造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山东模式”。即坚持全流域徒步核查、全河段加密监测、全区域执法检查、全过程督导帮扶,统筹省市县、统筹上下游、统筹各部门、统筹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督察管理等力量、统筹执法督导与专家帮扶工作,围绕涉氮企业、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河道、闸坝、汛期管控、雨污分流、农田排水等9个重点,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省市联合行动。专项行动采取“徒步巡查摸底数、加密监测找重点、追根溯源查问题、厘清责任拉清单、精准科学定方案、执法督察抓督办”的六步工作法,累计巡河15000多公里,加密监测3125个点位,获得数据14909个,排查出入海河流总氮污染问题2469个。目前,已完成90%的问题整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城市建成区“两清零、一提标”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显著提高。
入海排污口整治方面,创新实施“红旗”“蜗牛”榜激励机制,坚持进度和质量双控,组织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海排污口开展“线上线下”逐口核查,鼓励实施入海排污口监测试点,既加快了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又提升了入海排污口整治质量。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整治入海排污口20882个,占全部入海排污口的99.8%,超过年度整治任务19.8个百分点。同时,把入海排污口整治与促进海洋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引导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由“大引大排”向节能减排转变、由单层养殖向多层养殖转变、由单一养殖向种养结合转变、由无序排放向集中管理转变,多措并举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排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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