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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为做好三部法规贯彻落实的宣传工作,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已于2022年1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3年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三部法规贯彻落实的宣传工作,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希望通过对三部法规的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中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为法治济宁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新闻发布会上,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郝永伟介绍三部法规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延蕊介绍三部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情况;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国梁介绍《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的起草过程和贯彻落实打算;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培秋介绍《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起草过程和贯彻落实打算;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宏伟介绍《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过程和贯彻落实打算。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有关要求和被困时具体应该怎么办吗,济宁市统筹地表水、地下水、黄河水、南水北调水和非常规水五水共用,下一步应该如何实现优化配置,以及《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哪些特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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