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聊城市公安局项目警官工作情况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新闻发布会。
会上,聊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兆刚介绍《聊城市公安局项目警官工作情况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并致发布辞。
张兆刚表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护航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聊城市公安局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经过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反复完善,制定出台了《聊城市公安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其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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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实施“项目警官”负责制。围绕132个省级重点项目、178个市级重点项目、50个准备类市级重点项目和590个县级重点项目,建立“项目警官”负责制,滚动摸排、全量汇聚、闭环处置、动态清零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二是出台“亲清”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进一步严明警企交往的法度、尺度,加大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违规查扣冻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警企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形成群众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依法依规”“便捷高效”“暖心爽心”的新常态。
三是持续深化“四个通办”改革。提高“一窗通办”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分厅)占比,统一受理跨警种业务。持续升级聊城“微警务”平台,提升公安业务网办比率,增设“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实现涉企服务全程网办。巩固“全天通办”工作质效,延伸服务进重大项目和重大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加强涉企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依托“防风林-2023”工程,深入开展进项目、进企业大走访活动,按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开展专题风险研判,及时通报风险漏洞,点对点推送防范信息和对策建议,全面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风险,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化解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五是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治安管控。加强重点企业单位内部安全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家重点企业、80名企业管理人才、300名企业骨干,确保省级重点项目全覆盖。督促重点企业建立保卫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众防”“细防”“智防”要求,依托现代化“大巡防”格局,整合巡特警、交警和派出所警力,加强对新建、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保卫,保障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六是持续深化公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焦化工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流通等重点环节,聚焦道路交通运输重点车辆、路段、时段等要素,开展全过程、闭环式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七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的监测巡查,督导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加强情报线索搜集研判,严厉打击危害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是优化提升户籍服务。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精简落户手续,全面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市内“不见面办理”。对办理户籍业务较多的企业,可由企业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的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户口、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
九是优化提升出入境服务。对紧急出国(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等各类商务活动的,开通出入境证件申办“绿色通道”。设立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提供业务咨询、证件办理“一条龙”服务,延伸政府“招才引智”政策,提升服务水平。
十是全面提速审批效率。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实现当天办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当日办结。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许可,2个工作日办结。提升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效率,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十一是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所有皮卡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市城区范围道路通行。优化货车进城通行时段,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中午高峰期间(11:30-12:30)不再限制通行。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再限制通行,无需再办理市区通行证。
十二是建设“五纵六横”城区交通绿波网。大力实施城市信号灯“智慧畅行”工程,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修复建设新纺、建设卫育、建设向阳等14处信号机联网,提高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联网率,绿波里程达到110公里,对城区重点节点优化交通组织渠化管理,“一路绿灯”沉浸式体验更加舒适,助力城市通行效率持续提升。
十三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立案和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前,评估企业生产经营、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风险,考虑违法犯罪性质、后果和社会危险性,尽可能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十四是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洗钱、假币、非法集资、商贸和涉税领域犯罪,以及“云端”“猎狐”专项行动,对接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关、外汇、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协作、服务保障企业机制,狠抓执法、追赃、挽损、抓逃,斩断资金非法外流渠道。
十五是全面深化“生态警务”。聚焦中央、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部署,深化“生态警务”战略,压实市、县、所队一把手“生态警长”责任,加大“水林田”保护力度,严打污染环境、严打涉林涉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两河明珠”城市建设。
十六是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深入摸排核查交通运输、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挠施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十七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打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种子和假劣农药、化肥、饲料、农用机械等犯罪行为,开展肉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突出打击农村地区、校园、养老机构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犯罪。重拳打击制售假劣涉疫防护物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等犯罪活动,守护民生安全。
十八是涉企案件全流程执法监督。对反映的涉企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答复,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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