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强校”第一战略,大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近日,齐鲁医药学院出台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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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办法》对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和条件作了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很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和青年人才;海内外一流大学著名教授;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本领域先进水平能力的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等;在海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四层次骨干人才:科研能力突出,创新发展潜力较大,工作基础扎实,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青年学者。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分为A、B两类,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分别不超过50、45周岁。
第五层次青年博士(博士后):根据人才学术水平又分为A、B、C三类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办法》规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基本待遇(单位:万元)。
《办法》还明确了人才引进的其他待遇。
一是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第四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可聘为教授或副教授;第五层次人才,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副教授。对于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是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三是配偶及子女的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四是良好工作环境的建设。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办法》还对人才引进基本要求、引进程序、待遇兑现、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和义务、考核管理、违约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
齐鲁医药学院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现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32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万人。
学院总占地面积2052亩,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58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08亿元,图书馆藏书200.72万册。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教学医院和140余家实习实训基地。2020年学校作为全省唯一民办院校入选公费医学生选拔培养单位,2021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同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
学院始终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校训,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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