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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单位)绿化美化建设与管理,倡树绿化示范典型,科学引导居住区(单位)园林绿化提档升级,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和全民绿化,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的良好社会氛围,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分为两个层面,分别是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和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县区级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级由各县区在获评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范围内择优向市城管局推荐申报。
市级评选工作采用自主申报、集中推荐申报相结合方式,从今天起,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住宅小区(单位)就可以来报名了!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小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不低于30%),人均占有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当前,临沂市正处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关键阶段,“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评选活动也是市民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复审的重要形式。希望通过积极参与“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的方式,提高大家对居住区绿化的重视程度,让园林绿化共建共管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增强广大市民的参与感与获得感。
本次评选活动各县区(开发区)将于6月30日前完成县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市级评选报名时间截至7月15日,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可向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通讯员 朱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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