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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城市更新由“拆改留”向“留改拆”转变
□记者 方垒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节能减碳,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从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建设、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细化22条具体措施,确保到2030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城市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方案》,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首先要合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拆改留”到“留改拆”转变,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要加强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到2030年,全省各设区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到2025年,新增地下综合管廊120公里,设区市全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双清零”,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
在县城和乡村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宜超过2公顷。要推广绿色低碳农房,同时推动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要着力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力争到2030年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现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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