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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拓展客源市场、培育高品质旅游活动、提振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多方面提出了近30条举措。
《若干措施》旨在丰富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文旅消费扩内需的引擎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要从加大引客入菏力度、加强自驾客源引入、促进市内客源流动等三方面拓展客源市场。加大引客入菏力度方面,市县联动、分级分类组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重点客源地区的精准对接和定向合作,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组织作用,开展落地推介,加强市场共建。加强自驾客源引入方面,支持景区景点、行业协会与加油站等交通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向自驾游客发放电子加油券。在高速服务区、景区等设立旅游大客车、自驾车简易维修服务点。推进重点景区周边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促进市内客源流动方面,依托“好客山东贺年大会”、中国旅游日菏泽分会场等活动,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线路,推动“菏泽人游菏泽”,满足群众文化旅游需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若干措施》提出,要培育高品质旅游活动。打造“1+1+N”节会体系。构建以“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世界牡丹大会+各县区系列特色节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节会体系,提升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和世界牡丹大会知名度、影响力,支持各县区重点培育1—2个特色品牌节会,发挥节会综合带动效应,形成覆盖全市、延展全年的节事氛围。统筹办好特色品牌活动。提升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等活动影响力,持续办好“花开盛世”牡丹系列奖项评选。以“黄河大集”统揽各地大集庙会及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特色活动,策划好“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牡丹芍药乡村游”等主题活动,形成一年四季持续不断、高潮迭起的活动氛围。鼓励市场化、社会化举办乡村旅游节、生态旅游节。开展活动绩效评估,发布全市“十大节事活动”“十大民俗活动”榜单。推出一批“网红打卡地”。结合各县区资源,打造一批个性化、高品质、富有菏泽特色的网红打卡地,开展文化旅游推荐官选拔活动。
在提振夜间文化旅游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规范管理前提下,支持街道办事处、社区利用闲置土地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特色跳蚤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加快文化艺术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书店、非遗工坊群等建设,打造夜经济地标商圈,三年内争创家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每县区至少创建1家市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夜间文旅产品供给。围绕夜游、夜娱、夜读、夜食、夜购,推出一批特色夜间文旅产品,优化菏泽夜间文旅消费环境。打造“夜游”产品,支持曹州牡丹园、市民文化中心、老城曹州、万达金街等重点景区、特色街区、主题公园、文体广场等,开展后备箱集市、灯光秀、音乐节、电音节、露营节、贺年会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举办观星赏月、篝火晚会、烧烤野餐出市场。推出“夜读”产品,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延长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增加夜间阅读空间,支持建设24小时书店。鼓励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结合实际,每年二三季度延时免费开放。繁荣“夜食”产品,支持举办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等活动,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和夜市,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丰富“夜购”产品,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夜间购物、嘉年华等多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
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宣传推介。实施文旅宣传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等形式,培育一批文旅宣传人才,提升新媒体传播应用水平。组织优质资源积极参与“沿着黄河遇见海”“跟着考古去研学”等省级新媒体推广活动。统筹戏曲、武术、书画民间艺术等特色资源,开展“打包式”宣传,提升菏泽文旅品牌影响力。制作菏泽文化旅游资源画册、手册等宣传品,在机场火车站、酒店、商场等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免费发放,拓展菏泽文化旅游知名度。强化航空、高铁旅游宣传。开行“菏泽号”冠名列车化旅游推广“窗口”。
《若干措施》还在持续改进地接服务、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提升旅游食宿质量、丰富旅游产品业态、强化发展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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