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的通知
【资料图】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基层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气候变化及流行病学特点,全省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委员会在《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以下简称《中药协定处方》),供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应用《中药协定处方》的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做好用量测算,加强重点中药饮片储备,充分发挥智慧共享中药房作用,满足群众中药饮片用药需求,构建有序就医秩序。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按照《中药协定处方》提前调配中药饮片供患者煎煮服用,也可提前煎煮袋装中药汤剂供患者直接服用,减少患者在医院就诊和等待时间,提高接诊效率。
三、各县级中医医院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区域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提供适宜中医药服务的能力,规范使用《中药协定处方》,发挥分流减峰作用,缓解医院接诊压力。
四、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遴选确定41个可用于治疗儿童新冠病毒感染和季节性流感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疗机构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jsp/dspout/sdyj/portal/index.jsp)向省药监局提出调剂使用申请。
五、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推广《中药协定处方》。各地要公布一批可提供《中药协定处方》方剂的医疗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或通过互联网医院等形式,提供用药咨询、付费购药、配送到家等便民服务,指导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居家用药治疗,使新冠病毒感染者在社区得到有效救治。
附件:《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
新冠病毒感染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无论老少,普遍易感,中医药对于改善症状效果均较明显。总结目前临床实践中患者症状表现,主要分为四大症状群,根据不同症状制定了一、二、三、四号方。服药期间若症状、体征发生改变,如体温持续3天超过39度,或出现胸闷憋喘、口唇紫绀者,请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诊治。儿童、孕产妇、肝肾功能异常者请遵医嘱服用。涉及超药典剂量,应当在中医医师辨证指导下使用。
一、发热为主症,伴有头痛、全身肌肉酸痛、四肢关节疼痛、腰痛等症状明显者。
方药:一号方(柴葛解肌汤合银翘散加减)
组成:金银花15g、连翘15g、竹叶10g、生石膏30g、荆芥10g、羌活10g、白芷10g、川芎10g、防风10g、芦根30g、黄芩10g、葛根15g、柴胡10g、藿香10g、佩兰10g、生甘草6g。
二、发热为主症,伴有咽痛、咽干、咳嗽等症状明显者。
方药:二号方(葳蕤汤加减)
组成:淡玉竹12g、杏仁10g、生石膏30g、白薇10g、羌活10g、独活10g、川芎10g、广木香9g、葛根15g、牛蒡子12g、蝉蜕6g、生甘草6g。
三、发热为主症,伴有腹泻、恶心呕吐、不欲饮食等胃肠不适症状明显者。
方药:三号方(藿香正气散加减)
组成:藿香10g、半夏曲9g、白术12g、陈皮10g、茯苓15g、紫苏10g、白芷10g、羌活10g、厚朴10g、大腹皮10g、桔梗10g、生姜3片、大枣1枚、生甘草6g。
四、发热或低热,微恶寒,咳嗽,无汗或汗出不畅,口渴咽干,四肢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轻微者。
方药:四号方(银翘散加减)
组成:金银花15g、连翘15g、桔梗10g、荆芥10g、竹叶10g、牛蒡子12g、薄荷6g、淡豆豉12g、芦根30g、生甘草6g。
五、中药煎服方法
1.煎药用具:尽量使用砂锅、搪瓷、玻璃、不锈钢具,忌用铁、铝、铜器。
2.先将中药用冷水浸泡30分钟,加水量一般超过药面2-3厘米。
3.水煎服,每日1剂,每剂水煎400ml,分2-4次温服,服用前可熏蒸鼻腔。老人、儿童以及体弱者酌减。
4.服药期间清淡饮食,保持充分的睡眠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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