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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德州市举行“2022德州答卷”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冯玉梅,市医保中心医保待遇管理科科长李静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2022年医保惠民便民政策。
医保支付管用高效,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看病贵是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德州市参保群众2022年住院次均费用较2021年下降3.9%。2022年度居民每人缴费320元,人均医保基金报销860元,与2018年相比,本地住院实际报销比,职工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74.12%、居民提高了11个百分点达到了65%,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医保获得感。
一是发挥基金战略购买作用,降低医药成本。通过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建立省级集采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跨省联盟集采,分层、分批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速扩面。2019年,德州市率先全面落实跟进“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已落实7批次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落实2批次国家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其中冠脉支架中选产品平均价格由1.3万元下降到770元左右,平均降幅90%以上,人工关节从3.5万元下降到7000元左右,平均降幅80%。在全省率先建立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机制,共开展458个药品和21类医用耗材国家、省、联盟集采,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三年累计降低药耗负担18.39亿元。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按疾病诊断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提前2年完成国家、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有效促进医疗服务供给提质增效降本。
二是医保保障范围持续扩大,基金使用效率更高。医保目录可支付药品达2860种,一批创新药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303种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建立职工普通门诊制度,填补制度空白,率先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机制,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购药、体检、缴纳居民医保保费等多项业务,实现了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济使用。持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4466家;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三是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负担更少。门诊慢特病病种由职工33种、居民26种统一扩大至70种,医保支付比去年增长7461万元;参保居民异地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0%,群众转外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待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由分段报销统一提高至85%,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人次同比增长668%、待遇支出增长182%。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80元提高到200元,实际报销比例比去年提高2.39个百分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救助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
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大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稽查力度,依托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实施专项治理,开展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市内交叉检查,随机抽取7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违规金额1200余万元。今年,配合省医保局对德州市2家定点医疗机构、1个经办机构的现场检查,查实违规金额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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