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月莲围绕《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吕佰明介绍,《管理办法》共六章,32条,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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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聚合力。《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位山灌区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五条规定,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位山灌区管理服务机构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灌区相关管理职能的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灌区工程及其设施的具体工作。第二十五条规定,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强保护。《管理办法》第二条,结合聊城市实际,明确了位山灌区、位山灌区工程、沉沙池的概念。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一款,对位山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作出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款,依据上位法规定、参照外地经验,对灌区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做了详细要求。沉沙池工程是位山灌区独有工程,结合聊城市实际,对沉沙池管理范围做出了特色规定:沉沙池以全部条池、截渗沟、泥沙存放场地、配套工程及围堤坡脚外2米至4米区域为管理范围。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利长远。《管理办法》设置了生态环境保护专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位山灌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健全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位山灌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第二十七条规定,位山灌区管理服务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
四是打造智慧灌区惠民生。《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健全完善涉水信息服务基础设施,搭建一体化数字管理应用平台,构建智慧灌区体系,提高现代化水平。第七条规定,深入挖掘保护灌区文化,做好文化资源、遗产遗迹调查保护,丰富文化载体,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保护和传承黄河文化。第二十三条规定,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节水型灌区。第二十六条规定,提高泥沙治理科技水平,促进泥沙资源化利用。
张月莲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具有创新性。
一是全省首部灌区立法性文件。位山灌区是全国第五大灌区、黄河第二大灌区、山东省最大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40万亩,占聊城耕地面积的65%,是聊城市规模最大、功能显著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水源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管理办法》,这是聊城市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强黄河保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也成为山东省400多处灌区中,首部针对灌区制定的专门性立法文件。
二是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突出规范供用水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强化水生态保护,规划数字灌区建设、黄河文化建设,系统治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推动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这也是《管理办法》出台的创新性要素之一。
三是解决沉沙池区管理现实问题。位山灌区有全国最大的沉沙池,占地近3.5万亩。聊城市立足实际,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划定沉沙池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和禁止行为,规定引黄泥沙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投入等事项,为科学利用管控沉沙池区、保障沉沙池水利功能发挥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对全国引黄灌区来说,属于首创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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