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济宁市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5场),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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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解读《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介绍了文件出台的背景等内容。
文件的主要措施:立项用地阶段推行“多审合一、拿地即开工”。对列入国家和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对于沿黄重点地区拟建工业项目,需在合规工业园区内),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用地预审阶段不再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费用情况进行审查,不再对单独选址的审批类建设项目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审查,相应审查在用地报批阶段进行。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合并至土地出让或划拨审批中实现合并办理、一次公示、一次发证、一次办结。缩小审查范围,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豁免办理用地预审审批。
对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在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之前,各审批部门和主管单位提前开展模拟审批、监管服务,待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直接换发正式审批证书。
积极引导沿黄重点地区“三高”行业发展,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加快雨洪水拦蓄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新建平原水库工程、既有水库增容工程、新建河道拦蓄工程等项目立项、用地审批。
工程建设阶段推行模拟审批、联合审查。对于采用土地出让方式使用建设用地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在中标之日起即可压茬启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结合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相关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条件、上位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提前开展规划方案审查工作。
对相关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只审查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
将相关项目的7项审查内容纳入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同步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及水电气暖信各专营单位意见,不得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施工许可阶段推行多图联审、简化程序。将相关项目的建筑工程等4项设计图纸实行多图联审。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提报所有设计资料,审图机构开展线上多图联审,同步开展绿色建筑等7个方面的专项审查,统一出具审核意见。
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以下简称“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对适用承诺制管理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人在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不再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
竣工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房建备案等5项验收事项统一纳入竣工联合验收。
推行全流程“多测合一”。将相关项目从前期审批到后期验收涉及的各类测绘业务并联整合,实行联合测绘、标准统一、成果共享、结果互认。推行各阶段测绘成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应用,避免重复测绘、多头提交,加快推进项目生产落地。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围绕职责定位,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以及在两高项目审批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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