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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百姓“钱袋子”
◆坚持打防并重、防范为先
◆实施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5月16日,记者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容忍”“出重拳”,2021年、2022年全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一种高发、多发型的经济犯罪,具有涉及人员多、遍布范围广、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严密防范、依法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公安部“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为牵引,深入开展“鲁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以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实施全链条打击,全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
追赃挽损是办理该类犯罪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全省公安机关突出追赃重点,对非法集资涉案企业,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案件不止、追赃不止。重特大涉众案件提请党委政府成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统一负责追赃挽损、资产保全、确权处置等工作;围绕刑民交叉问题,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加大对易贬损车辆的增值保值力度,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省法院相关部门会签文件,规范先行处置流程,确保追赃挽损效益最大化。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与省检法部门研究会商,对非法获利人员制定“一案一策”、发布“正告催收函”等追缴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为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我省持续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有机融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组织基层网格化等社会治安资源,及时发现辖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努力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结合创建工作,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常态化风险摸排,围绕全省涉众重点案件、重点主体、重点人员持续开展清单式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相应风险划分等级,根据“掌握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程序,分类施策,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我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重、防范为先”原则,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建立防控处置一体化长效机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两周年以来,我省各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同,依法果断处置、积极稳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2022年全省累计化解、处置风险922起,责令退回资金4亿余元;依法对1名违法嫌疑人采取边控措施。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专项工作为主线,始终保持对传销高压严打态势。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结传销案件524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罚没款金额共计2.12亿元;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40个;遣返传销参与人员1358人次。广泛搜集涉及传销情报、线索,及时梳理、研判,提早介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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