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暴力与侵犯时
(相关资料图)
未成年儿童常常是弱势群体
强制报告制度是最后一道防火墙
为他们竖起保护屏障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处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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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岁的智力残疾儿子
在学校的表现不尽人意
竟被父亲打的鼻青脸肿
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
这名父亲竟不以为然...
据检察院相关信息,在孩子遭殴打后,涉事母亲带着孩子来到上海市儿童医院就诊,根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院的强制报告联络员立刻打电话反映情况。“孩子面部红肿,右眼淤青红肿,医生当时就觉得这伤不太对,就多问了一句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孩子妈妈说是被孩子爸爸打的。”
据孩子的母亲李女士(化名)表述
丈夫王先生听说
儿子在学校表现不好
没有详细询问情况和缘由
也没有加以说理教育
就直接动手教训孩子
居委以及社区民警也都曾上门劝阻
鉴于本案中受伤的小男孩只有13岁且患有一定的智力障碍,他与母亲李女士在证据收集、法律知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两人也曾通过其他形式维权未果,王先生的暴力行为仍在持续,因此普陀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令”
为受害者穿上铠甲
在与李女士的深入交谈中
检察官了解到
她对今后的生活有些担忧
希望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
找到“保护甲”
保护自己和儿子不再受到伤害
检察官联系到了孩子的父亲王先生,他承认了自己的伤害行为,但对于这种行为对妻子和孩子造成的创伤,他却不以为意。
王先生本次家暴行为
系教育理念偏差引起
未达到行政、刑事处罚的程度
为了让王先生通过本次事件受到训诫
检察官建议李女士母子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家暴具有封闭性、隐秘性和突发性,相关证据难以及时收集,这也阻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的顺利申请。而在本案中,由于医生及时的强制报告,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证据得以及时固定,申请保护令条件成熟。
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先生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保护令有效期是6个月。
第二“令”
让不正当教育“正位”
“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施暴者戴上了“紧箍咒”
为受害者披上了“保护甲”
但是想要从根本上改变王先生
“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想法
还是要先扭转他的
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
检察官向王先生详细分析了他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直接指出不论是行动的暴力还是语言的暴力,都会给孩子的内心蒙上阴影,引导王先生正视自己的教育问题,及时修复家庭关系裂痕。
为了进一步对
王先生予以依法训诫
检察官对王先生制发
督促监护令
检察官详细释明了
督促监护令的制发依据
说明了不履行监护职责
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并责令王先生
接受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
类似的案件也不止一起
此前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徐医生在接诊时发现了
6岁女童身上的异样
主动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
帮助6岁女童揪出了身边的性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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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医生介绍,在发现女孩身体异样时,他既心疼又愤怒,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坏人揪出来。他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在经过警方侦查后,揪出了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检察机关公诉后,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而这位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徐医生获得了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奖金2000元。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据强制报告的案件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的奖励条件、标准、流程;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企业、个人等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办法》要求,对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但未及时报告,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因未及时报告导致案件证据灭失,影响案件侦查或定罪量刑的;因未报告导致未成年人身心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引发负面舆情,在社会上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行为等将被问责。
记者:薛松通讯员:费璇
部分来源:上海新闻广播、文汇报、泗阳检察
编辑: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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