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三级调研员张京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管理科科长李宝鹏介绍了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筹备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鲁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临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决定举办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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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设置。组织开展市级一类技能竞赛35项,市级二类技能竞赛40项。
(二)参赛人员及报名办法。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全市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办单位、各县区均设立报名处,参赛选手可就近按需报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三)竞赛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分选拔赛、市级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选拔赛地点设在各县区、市直各行业部门的基层单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在报名地参加选拔,各竞赛项目(工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7月31日前完成选拔赛。市级预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会同各竞赛项目(工种)主办单位组织开展,参加决赛人选情况根据各工种市级预赛结果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0人),9月30日前竞赛结束。
竞赛内容由各竞赛项目(工种)承办单位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权重原则上不低于70%;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但需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需要进行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市级预赛、决赛的理论考核和实操竞赛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参照行业规范执行。
本届竞赛设个人奖、指导教师(教练)奖和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一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决赛各竞赛项目(工种)第1名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4-6名三等奖。对以上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给与一次性奖励,其中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获决赛各竞赛项目(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授予“临沂市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向团市委申报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向市妇联申报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规模大、参赛人数多、技术含量高的参赛选手,两年之内不重复的工种(项目),择优向市总工会申报授予“临沂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他申报授予“临沂市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市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二类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各竞赛项目(工种)决赛第1名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4-6名三等奖。经竞赛组委会综合评审,对决赛获各竞赛项目(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授予“2023劳动之星”称号;符合国家颁布职业标准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临沂市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竞赛项目(工种),对进入市级预赛的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由市人社局按工种通报表扬优胜奖。
2.指导教师(教练)奖。获得一类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由市人社局颁发优秀指导老师(教练)证书。
3.优秀组织奖。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市人社局择优颁发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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