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审议,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
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
批通过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币60万元/年(税前)。
民币10万元/年(税前)。
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
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
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三部分,绩
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
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董事长、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
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
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
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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