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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布了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2023年5月,因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农民工工资保函等,上海建工为13家子公司和1家合营企业合计提供16.81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12家子公司提供担保15.1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子公司提供担保1.5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合营企业提供担保0.12亿元。
据悉,此次担保期限1个月-4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表示,2023年度,上海建工预计提供担保合计1,056.86亿元,其中为7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048.64亿元,为3家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担保8.22亿元,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人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宁波都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宁波中心大厦项目公司,公司持股40%。公司董事、总裁叶卫东,总法律顾问许海峰兼任该企业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606.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1.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及其子公司存续对外担保为24.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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