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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济宁“创新仲裁服务模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仲裁委员会作为济宁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秉承“公正、和谐、诚信、高效”的价值理念,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头号工程”“头号任务”,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创新仲裁服务机制,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近年来,年平均受理案件数在1000件左右、标的额在30亿元左右,办案数量、质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直稳居全省前列。“仲裁+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是全国唯一一家入选的仲裁机构。发布人介绍了济宁仲裁办“创新仲裁服务模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
主动作为,积极拓宽仲裁服务阵地。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延伸仲裁服务阵地,在金融、重点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以及“诉裁对接”“仲裁+调解”等关键环节,创新打造工作平台,主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和济宁银行建设“立审执”一体化金融仲裁院,开通济仲“金”字号,实行案件咨询、受理、调解、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快速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和区域性金融风险。2023年以来,受理金融纠纷案件标的额达3.6亿元,金融仲裁院在化解金融领域纠纷的影响力日益显著。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将涉重大项目、疑难复杂案件列入“六类重点案件”台账,充分论证说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拓展仲裁服务阵地。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诉裁对接推进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中院及各县市区法院建立诉裁对接调解工作室,遴选105名仲裁调解员,合力加强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积极与县市区对接分院建设,目前,汶上分院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其他县市区分院正在紧张建设中。
创新机制,打造满意型仲裁服务模式。充分践行仲裁“少敲锤子、多解扣子”争议处理理念,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融入办案全流程,力争当事双方胜败皆服、快速和解。今年以来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6%,为当事双方有效节省精力物力。首创摇珠询价选定鉴定机构模式,采用“摇珠+询价”模式,突出随机选定,引入竞争机制,第三方全程监督,降低鉴定成本。运行以来同比降低鉴定费用55%,无一起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开发运行济宁仲裁智慧办案信息系统,从立案到裁决全流程信息化操作,设置开庭排期和审限临界红灯预警,建设“e庭”网上庭审系统,在法定期限内压缩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让办案全流程可逆、可查。创新开展仲裁调解服务温馨工程,建立“仲裁+调解”服务标准体系,组建仲裁调解员队伍,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关注市场主体诉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与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联合开展“仲裁助企攀登服务”活动,到县市区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攀登企业走访调研、对接服务,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治问题,指导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恪守公正,以仲裁公信为发展护航。年初,召开了济宁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仲裁员管理办法》《济宁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仲裁员办案报酬计取办法》《仲裁案件委托鉴定办法》《关于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份文件,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业务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把公信力建设融入仲裁业务全流程。在组庭环节,坚持广选慎用,优化仲裁庭组成,鼓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仲裁庭组成人员,对不能自选的案件,广泛启用入册仲裁员,形成“教授+律师+专家”的组庭架构。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形成了普通案件智能机选仲裁员方式,对重大案件召开会议研究指定仲裁员。创新打造“三强”驻会仲裁员团队,从高校教授和事务专家中遴选15名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群众观念强的仲裁员轮值驻会,参与案件庭前调解和疑难案件的论证会商。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仲裁员和仲裁秘书互评、仲裁案件个案评价、案卷质量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履职能力、群众满意度和文书质量全面纳入评价体系。创新开展监督员旁听庭审制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邀请监督员出庭,监督庭审过程,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仲裁制度作为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一环,在服务企业发展上面有哪些优势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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