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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中“评估难”“变现难”一直是困扰执行财产的难题之一,为更好地解决委托评估程序繁琐、耗时冗长、费用昂贵等问题,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处置中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拍卖底价,降低交易费用,缩短评估周期,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公司申请执行。执行初期,李某表现消极既躲避申请执行人、又拒绝与法院沟通。经多次释法,李某转变态度,执行员便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公司最终与李某就抵押车辆的处置及本案债权的和解达成了合意。
执行员随即将案涉车辆信息材料移交财产处置团队,财产处置团队初步了解案涉车辆的车况、市价等情况后,随同双方前往二手车销售市场走访询价,使双方对该车辆价值有了心理预期。双方遂协商将11万元作为起拍价。议价成功后,汉阳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抵押车辆拍卖程序,一拍经59轮竞价,以18万元顺利拍出,溢价率达63%。
该案执行中,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对标的物议价,免去了评估环节,财产处置周期用时1个月,有效减少了因评估产生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迅速实现了案涉车辆在低议价基础上的溢价变现,最大限度保护了公司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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