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休假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4、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6、扩展资料: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7、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8、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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